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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上门代厨、上门整理收纳、上门养老为代表的“上门经济”日趋走俏,不仅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还拓宽就业渠道,丰富了服务场景,让消费模式变得更为自由灵活。据《半月谈》报道,目前“上门经济”也面临监管存在盲区、消费者维权难、取证溯源难等问题,亟待加强规范引导。
上门经济本质上是网络经济的细分,随着互联网信息发布功能和社交功能的日益强大,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方便、快捷,劳动提供方的技能或服务更容易被消费者看见,更容易与消费者的需求对接,更容易“变现”。点对点的交流支撑起了点对点的劳务交易,也激活了上门新业态的创新和消费端的需求,促进了新兴市场的活跃。
当然,按照当前的监管维权模式,上门代厨、上门整理收纳、上门养老等上门经济还存在着一些盲区,存在着不完善、不规范之处,存在着风险和隐患,但总体而言,上门经济顺应了社会和市场发展的潮流,顺应了消费者和劳动者的需求,是一种积极的、有前景的业态,其风险和隐患可控,利大于弊。
任何一种市场行为、社会行为、新兴业态的创新与突破,往往都涉及对旧规则、旧模式的摩擦与挑战,而规则具有天然的滞后性,总是随着前者的脚步不断更新、完善、升级。这就意味着,具有创新意义的上门经济与规则之间势必会有一个适应、调试与磨合的过程。在这个磨合过程中,相关各方对上门经济应该有“开门思维”,而不应该有“关门思维”,不能因噎废食。
也就是说,应该看清上门经济的主流发展趋势,秉持建设性理念观察上门经济,梳理上门经济存在的问题,监测和评估上门经济的风险,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允许上门经济探索发展,建立适度容错机制,并不断调整监管策略和措施,保障、支持、引导上门经济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比如,餐饮加工、家政等传统服务业态大都涉及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的办理以及缴税等问题,而上门经济中的多数业态都还停留在点对点之间的民事沟通与服务阶段,没有严格匹配传统业态的监管规则与标准,没有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营行为。另外,上门经济也缺乏相应的服务标准与行业规范,其操作多依赖于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简单交流与约定,如果双方的约定对后续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考虑不周,容易引发纠纷,消费者也容易遭遇取证难、维权难等问题。
对于上门经济应该分类分级看待和逐步规范,不宜一刀切,不宜操之过急。对于有相关平台或企业参与,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了一定管理制度的上门经济活动,应该比照常规同类业态要求企业或服务提供者取得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资质,履行缴税、劳动保障等义务;对于个人以单打独斗、小打小闹的方式零星、偶尔提供上门服务的情况,应放宽监管条件,简化监管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给出更宽松的监管措施,让上门服务者拥有更自由的市场空间。
监管部门、消协与行业协会、相关网络平台等有必要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上门经济业态的特点和问题,制定上门经济各业态的行业规则与服务标准,推出上门经济各业态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需要不断动态调整,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给各方提供行为指引,引导上门经济进入发展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