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森源电气(002358)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问询函中,深交所着重关注了森源电气实控权的稳定性以及应收账款计提等问题。
据问询函内容,2022年年报披露,自资产负债表日后,森源电气控制权完成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河南宏森融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原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楚金甫所持公司股份均已质押并被轮候冻结。
对此,问询函要求森源电气结合新旧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和表决权的最新情况、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改组情况等,说明新实际控制人能否对公司实施有效、稳定的控制;说明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相关被动减持股份事项是否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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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曹炎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控制权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决策权的稳定。根据相关法规,在判断控制权是否稳定方面,30%的表决权是一个重要指标。目前,森源电气实控人河南财政厅控股的宏森融源只持有其总股本的12.5%,远低于30%,可能存在控制权稳定性瑕疵的情形。”
同时,问询函指出,年报披露,森源电气于2019年收购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金额为9362万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收购前后森源环境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一步说明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业绩补偿义务人拟采取的补偿支付安排,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履约及保证上市公司利益的相关措施,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结合森源环境最新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状况,说明其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不利因素是否已经消除,业绩承诺期结束后森源环境是否能够继续保持良好运行。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森源电气以5.52亿元的价格收购森源环境,溢价375.39%。森源环境承诺,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净利润5324.29万元、1.33亿元、2.47亿元。上述期间,森源环境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373.26万元、1.33亿元、2.05亿元,业绩差额为4194.89万元。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原股东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应补偿金额9362万元。
另外,森源电气的应收账款也是深交所关注的重点。问询函中,深交所指出,截至2022年末,森源电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6.47亿元,金额较大,整体账龄较长,计提坏账准备11.32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周转较低。
针对上述情况,深交所要求森源电气要结合主营业务、结算周期、信用政策、同业对比等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高、周转率较低的问题,并说明大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能收回的原因。并披露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所涉及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客户具体信息,公司未能收回的原因和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此外,还需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参数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况。
在郑州融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王燕看来,应收账款问题是目前森源电气经营面临的一大隐忧。
“除账面金额较大外,账龄也太长。截至2022年末,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总账面金额的比例为33.23%,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占总账面金额比重超过30%。2022年,公司主要由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的信用计提减值损失达7460.34万元。不过,从其公开披露的应收账款分类来看,森源电气的应收账款中,绝大部分为非关联方客户,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概率较小。”王燕表示。
除上述事项,问询函中,深交所还要求森源电气说明公司输变电业务、环卫产业服务毛利率大幅上升,以及公司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变动的异常原因。
对于以上问题,深交所要求森源电气在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森源电气证券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会按照监管部门质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